各有关教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1.结题验收范围。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18、2019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其中,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2.结题验收要求。
(1)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验收要求除立项时js06金沙所有网址js-(东莞)有限公司项目申报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外,在完成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验收要求除立项时js06金沙所有网址js-(东莞)有限公司项目申报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外,在完成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重点项目结题标准执行。
(3)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二、结题材料要求
1.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需填报附件1中的《总结报告》和《结题情况一览表》,并提供所有成果佐证材料。
2.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填报附件2中的《结题申请表》和《结题情况一览表》,并提供所有成果佐证材料。
3.以上材料务必填写清楚、全面。
4.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其中《总结报告》和《结题申请表》是word版,《结题情况一览表》是xls版,所有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名均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5.《总结报告》、《结题申请表》和佐证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双面打印一份,装订成一册。
6.所有上交结题材料作存档使用,不再返还个人。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电子版报送时间:12月3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2月10日前。
2.报送地址:
理工类:综A845。
人文类:综A844。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理工类项目:刘海华,15940821031。
人文类项目:王海沛,18640804126。
邮箱:kjc@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