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已开始,现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156号)文件内容,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范围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开展的工种有:车工、装配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电焊工)、农艺工、果树工、道路(排水)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电工(电器安装、维修工)、汽车修理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
二、资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省人事厅)批准聘用在考评工种技师岗位满5年,2019年10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技师岗位年限可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3、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改造攻关、工艺革新,解决职业关键和疑难问题等方面成绩突出;能热心传授技能,指导和帮助工勤技能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二)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3条且取得技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省人事厅)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考评办法
本次高级技师考评采取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定等环节进行考评。对于各工种中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4人的,取消该工种考评。本次考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理论考试。重点考“职业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按工种采取闭卷笔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侧重评价工勤人员具备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处理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各工种参加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完成规定的实际操作内容,由考评小组当场考评、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评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附件1)相关内容,对入围者的政治思想、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四)公示。综合评定通过人员,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ln.osta.org.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合格证书。
四、报名安排
1、报名地点: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A座821房间)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附件)(电子稿发至:rsc@dlpu.edu.cn),请各单位(部门)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5)申报人获得的荣誉、奖励、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破格申报人员需按照破格申报条件提供相关荣誉、奖励、成果。
4、联系人:白晓龙
5、联系电话:86323614
附件: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