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的意见》的精神,不断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大连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水平,大连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健康、节能环保、数字创意。
二、申报要求
建设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创新发展。在工程研究中心总投资规模中,申报时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不得超过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总固定资产投资的20%,其他80%的投资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研究中心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报时限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于2020年6月22日前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15940821031